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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务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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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度学生转专业(专业方向)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7-02-28 11:28 jwk 

各院系:

根据《广州美术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专业方向)实施办法》(广美[2015]48号),现将本学期学生转专业(专业方向)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4月7日,各院系上报接收转专业(专业方向)学生人数计划。填写教务处制定的“院系接收转专业(专业方向)学生计划表”,同时根据院系实际情况,确定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方式和程序等,连同计划表报送学校教务处。

(2)4月17日,教务处对各院系接收转专业(专业方向)的计划与考核方式进行汇总审核,向全校学生公布各专业(专业方向)的接收计划名额、考核方式和受理程序。各院系应安排时间,由具体负责教师或工作人员为学生提供相关咨询。

(3)4月24日前,申请转专业(专业方向)的学生填写“广州美术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专业方向)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交回所在院系,逾期不予受理。

(4)5月8日前,各院系对申请转专业(专业方向)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并将结果与材料转送教务科,由教务科进行汇总后分发给学生转入院系。

(5)5月15日至26日,各院系按照公布的考核方式和程序,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并备案以便抽查,并将接收转专业(专业方向)学生名单和审核结果报送教务处。

(6)6月上旬,教务处对各院系报送的接收转专业(专业方向)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提交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会员审核并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在校园网公示拟转专业(专业方向)学生入选名单。

(7)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转专业(专业方向)学生的正式名单。各院系教学秘书收到名单后,做好学生的转出或接收准备工作。

(8)新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内,学生到新转入院系办理学籍变更、注册等事宜。

(9)各院系转专业(专业方向)工作须按上述程序安排,在规定时间之外,不办理转专业(专业方向)手续。

特此通知。

广州美术学院教务处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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