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届本科毕业生获辅修证书初审名单
各同学们:
辅修制度指目前在校本科学生,在修读本专业(专业方向)规定的课程外,通过选修课程的途径,取得辅修专业(专业方向)规定的学分,获得辅修资格,毕业时颁发辅修证书;申请辅修证书须获得辅修专业(专业方向)开设的不同课程20学分,同一课程重复修读无效;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同时可获学院颁发辅修证书,结业生不能申请获辅修证书。
以下为2018届本科毕业生获辅修证书初审名单,如有异议,可在5月10日前到教务科(行政楼533)咨询。过期我处不再受理申请。
教务科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