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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度学生转专业(专业方向)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9-03-15 16:53  

关于2018-2019学年度学生转专业(专业方向)工作安排的通知

教务〔2019〕5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州美术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专业方向)实施办法》(广美〔2017〕48号)规定,结合实际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学生转专业(专业方向)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4月8日,各教学单位上报接收转专业(专业方向)学生人数计划。填写教务处制定的《院系接收转专业(专业方向)学生计划表》,同时根据各教学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方式和程序等,连同计划表报送学校教务处。

2.4月15日,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接收转专业(专业方向)的计划与考核方式进行汇总审核,向全校学生公布各专业(专业方向)的接收计划名额、考核方式和受理程序。各教学单位应安排时间,由具体负责教师或工作人员为学生提供相关咨询。

3.4月22日前,申请转专业(专业方向)的学生填写《广州美术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专业方向)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交回所在教学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4.5月6日前,各教学单位对申请转专业(专业方向)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并将结果与材料转送教务科,由教务科进行汇总后分发给学生转入教学单位。

5.5月20日至31日,各教学单位按照公布的考核方式和程序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备案,考核前须提前一周将考核时间报教务处,学校将对各单位考核过程进行检查。最后,各教学单位将接收转专业(专业方向)学生名单和考核结果报送教务处。

6.6月上旬,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报送的接收转专业(专业方向)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提交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会员审核并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在校园网公示拟转专业(专业方向)学生入选名单。

7.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转专业(专业方向)学生的正式名单。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收到名单后,做好学生的转出或接收准备工作。

8.新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内,学生到新转入教学单位办理学籍变更、注册等事宜。

9.各教学单位转专业(专业方向)工作须按上述程序安排,在规定时间之外,不办理转专业(专业方向)手续。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9年3月15日

附件【1.关于做好2018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2018—2019年度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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