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美术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专业方向)暂行办法》,吴大海等42位本科学生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经所在教学单位签署意见,拟转入教学单位组织考核,教务处、学生处审核,符合申请转专业(专业方向)学习的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4年6月10日—20日。如对拟转专业(专业方向)学生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处联系。
地址:行政楼527,联系电话:39362013,39362101。
附件:2013-2014学年度拟转专业名单
教 务 处
2014年6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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